阳光人寿员工因欺骗投保人、送黄金等行为被银保监会禁业2年

来源:767股票知识网 时间:2019-10-18 17:01:31 责编:767股票 人气:
10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 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因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而受到禁止进入保险业2年的处罚。


处罚书显示,2016年,王某向投保人销售阳光财富年金保险B款 分红型 、阳光人寿附加相伴年金保险 万能型 时,未如实告知实际保险期限及保单收益。产品的实际期限为“至100周岁保单周年日”,保单收益为不确定,而王某告知投保人的产品期限为5年、承诺保单年收益为5.5%,“欺骗投保人的事实清楚无误”。
此外,2016年至2017年,投保人在购买上述两款保险产品时,王某曾向投保人赠送黄金和金币。王某申辩称,是投保人索要黄金和金币在先,虽然知晓礼品赠送属违法违规行为,但考虑后续的业绩和合作关系才为之,并且是在签订《投保书》后,按照阳光人寿呼和浩特中支的安排实施。
银保监会经复核认为,王某明知向投保人赠送礼品属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实施上述行为,投保人是否向其索要礼品不影响对其违法行为的认定。


这并非阳光人寿年内首次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而受到处罚。
今年8月,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存在欺骗被保险人的违规行为,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8.5万元的处罚决定。
今年2月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阳光人寿绵阳中心支公司被查出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该支公司时任银保营销部客户经理、区经理、负责人,支公司总经理等11人均受处罚,阳光人寿绵阳中支被责令停止接受银保渠道新业务一年。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一、二季度,阳光人寿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203.3亿元、82.44亿元,合计285.7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17.61亿元增长31.31%。今年一、二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6.02亿元和22.04亿元,合计28.0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3.88亿元增长17.55%。
截至今年6月末,阳光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8.1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9.64%,较上季度末的185.77%和207.9%均有所下降。 文/佟亚云